logo圖片

網站地圖

字級設定


 現在位置:  首頁 / 消息管理 
學務公告-苗栗縣政府110年「與苗相廉 誠信相伴」繪畫比賽徵稿活動
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
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

壹、 依據
依據本府政風處110年政風工作計畫辦理
貳、 目的
為將誠信廉潔及品格教育紮根校園,樹立正確品德價值觀,並提升學校誠信廉潔教育宣導成效,規劃辦理繪畫比賽,期藉由本次徵稿活動,深化學童誠信、廉潔、負責、守法等觀念,紮根全民參與及反貪倡廉心苗,提升優質廉能國民生活素養。
參、 主辦單位
苗栗縣政府
肆、 指導單位
法務部廉政署
伍、 計畫內容
一、 參加對象:本縣國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(每人限投稿1件)。
二、 競賽組別:
1. 國小中年級組
2. 國小高年級組
3. 國中組
三、 競賽主題:
1. 誠信-待人誠實,有信用
2. 廉潔-不貪心、不巧取
3. 守法-遵守規則、循規蹈矩
4. 自律負責-守本分、盡義務、堅持負責的完成自己的本分
四、 收件期間:於110年3月24日前,將報名總表及參賽作品親送或寄至苗栗縣政府政風處(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,電話:559724)(以郵戳為憑)
五、 獎勵方式:擇優錄取國小中、高年級及國中組三組獎項
1. 特優:各組錄取3名,獎金1000元(禮券)、苗栗縣政府政風處紀念品及獎狀1紙
2. 優選:各組錄取3名,獎金500元(禮券)、苗栗縣政府政風處紀念品及獎狀1紙
3. 佳作:各組錄取10名,苗栗縣政府政風處紀念品及獎狀1紙
六、 作品形式:作品規格為4開畫紙,創作形式與媒材不拘,但限定為平面創作作品,均不得裝裱,不符格式者一律不予參賽。
七、 評審:由專業美術老師,以作品之主題意涵60%、表現技巧40%作為評審標準。
八、 得獎名單公佈:
110年4月9日於本府政風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,並個別通知錄取者。
九、 注意事項
1. 錄取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,或作品有冒借、抄襲及任何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,由應徵作者負一切法律責任,得取消其錄取資格,追回已發放之獎金及獎狀,並對外發佈公告。
2.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自行將作品公開展示、集結成書籍或以網站、多媒體等形式出版,不另給酬。
3. 參賽作品應完整填寫參賽組別、姓名、參賽者電話、地址,否則不予評選;參賽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存。
4.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,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,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。



相關檔案

與苗相廉計畫.pdf


發布時間: 2021-03-08 15:26:19
發布單位: 苑裡國小學務處


地址:苗栗縣苑裡鎮中山路307號 電話:037-861013 傳真:037-869310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4-24
回頂端